安徽省蒙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标准地”)挂牌出让公告
蒙国土挂告字[2025]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O)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 率 (%) | ||||||||
MCGT2024 (GY)-19 | 经济开发区南区望月路东、清燕大道南、锦绣路北、汇智路西 | 160875.05平方米(折合241.313亩)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工业用地50年 | 2269 | 2269 | 其余指标详见《规 划设计条件通知书》(Kfqgh2024015),建筑限高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
MCGT2025 (GY)-11 | 经济开发区南区汇智路东、葛桥路西、顺河路北 | 53333.33平方米(折合80亩)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工业用地50年 | 752 | 752 | 其余指标详见《规 划设计条件通知书》(Kfqgh2025009),建筑限高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
[特别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用地股获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30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用地股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至2025年 6月30日17时。
4.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25年6月3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挂牌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9时至2025年7月1日15时。现场竞价时间2025年7月1日15时30分,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工业用地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环境标准等按照《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约定执行。
(二)上述宗地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项目前期联合介入标准化清单》。
(三)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先行与蒙城县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然后再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竞得人按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按规定向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土地契税等相关费用。
(六)地块的其他规划指标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相关要求。
(七)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四、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
1、收款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齐山路支行
账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号: 675001040005649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58- 7624083
(二)除竞买保证金之外的土地出让金
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应及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到蒙城县税务局纳税大厅现场办理涉税登记及通过三方关联账户办理竞买保证金及后续应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划缴手续。
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蒙城县税务局一楼纳税大厅
联系人:李 伟张永丽
联系电话:0558-7697033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58-7624083
联 系 人: 王志军王晓会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