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汕头市东山湖疗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5-06-17 20天22小时32分钟34秒
受汕头市东山湖矿泉疗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东山湖疗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B-2025-027
项目名称:汕头市东山湖疗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648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 汕头市东山湖疗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364800.00元 3648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相关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8日 9:30(9:0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地点:汕头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2.上述资料采用A4纸规格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