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3S[2025]416号-001
二、项目名称:“传承好家风 共筑家国梦”兵团家庭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活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评审总得分 |
1 | 新疆未闻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1-102-2427号 | 报价:742000(元) | 742000.0元 | 94.1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传承好家风 共筑家国梦”兵团家庭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活动采购项目 | “传承好家风 共筑家国梦”兵团家庭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活动采购项目 |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提升各族家庭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让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家庭化、日常化、生活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更大作用,营造“学用规范语言、传承中华文化”的良好氛围,兵团妇联在图木舒克市举办兵团家庭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演活动。 | 主题设计与内容创新需紧扣“传承好家风 共筑家国梦”主题,通过家庭为单位的语言展示活动,体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家庭化、日常化、生活化中的应用。活动形式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曲艺、小品、歌舞、诗歌朗诵、情景剧、访谈直播等,需融入家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等元素。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1)研究制定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实施方案满足需求,切实可行;(2)项目的筹备工作:要保符合实际需求、服务内容等符合实施需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文强(第1包采购人代表),张建芳,郑海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3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64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兵团第三师妇女联合会(本级)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中兴东街1号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联系方式:17658161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兴图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天一茗苑小区(兴图工程咨询)
联系方式:13031336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奥青
电话:1303133659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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