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罗山科技园供水泵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2506-440307-04-01-761633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平湖罗山科技园供水泵站工程
项目编号:2506-440307-04-01-76163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平湖罗山科技园供水泵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2506-440307-04-01-761633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0-21 09:00:00 至 2025-11-10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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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0-3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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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11-05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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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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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平湖自来水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安大道308号 | |
经办人 | 罗工 | |
办公电话 | 15013822258 | |
电子邮箱 | 365403925@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秋利、邓志钊、陈韵研 | |
办公电话 | 13760098186 | |
手机号码 | 13760098186 | |
电子邮箱 | 357992124@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平湖罗山科技园供水泵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2506-440307-04-01-761633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EPC)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除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约定系发包人工作之外的其他一切与该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负责施工图设计、专项深化设计、设计管理及配合、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以及竣工结(决)算(含审计)、报批报建等各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 2.采购: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及安装、调试工作; 3.施工:于罗山一路与罗山二路交汇处北侧公共绿地空间内建设一座设计规模暂定为1.5万立方米/日的市政给水加压泵站,建造形式为全地下,供水方式为水池+变频泵加压供水,配套新建一座有效容积为1500立方米的地下清水池等,最终工程量及规模以设计图纸为准等; 4.其他:总包配合管理、对外协调、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报批报建(甲方配合提供资料)、工程保险、资产清点及保管移交等所有分项及项目整体验收等。 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预见为完成本项目所须的一切工作内容及风险。 | |
本次招标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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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816.227689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2,185.3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计划开/竣工日期 | 2025-12-01 至 2026-05-29 | |
计划工期 | 180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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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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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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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1-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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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36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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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一)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可承担;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需明确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设计资质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联合体施工资质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由同一专业的投标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应注册建造师资格的,还应具备个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专业负责人。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可承担;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需明确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设计资质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联合体施工资质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由同一专业的投标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应注册建造师资格的,还应具备个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专业负责人。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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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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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五、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