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5年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北片) 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2025年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北片) | |||
项目编号 | E341503001002157 | |||
标段名称 | 裕安区2025年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北片)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E341503001002157001 | |||
招标人 |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 |||
最高限价 | 捌拾肆万捌仟贰佰柒拾陆元叁角陆分(848276.36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楼2108室 联系方式:0564-331810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17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振兴建设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安徽振兴建设有限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招标文件“(七)评标、定标中的27.3第(十二)”条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宇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3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创大厦(西楼)1004 室 | |||
投标价(元)/费率(%) | 柒拾陆万叁仟肆佰肆拾捌元柒角叁分(763448.73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吴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222208106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克静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黄山市山水澜湾小区售楼部维修改造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中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3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茗香路1688号信融府19栋3102室 | |||
投标价(元) /费率(%) | 柒拾陆万叁仟伍佰伍拾捌元柒角陆分(763558.7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黄登都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06080440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海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安徽丽达制衣新建厂区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世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3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潘岗村 | |||
投标价(元) /费率(%) | 柒拾陆万叁仟肆佰肆拾捌元柒角叁分(763448.73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王齐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131453636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艳玲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羽绒服装床上用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4#车间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4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564-3236190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联系人:胡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6192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联系人:胡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6192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