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采购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先后两次组织公开招标均失败,招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全过程程序合规。经本次专家论证会审议,专家组认定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 号)第二条第(一)项 7 种情形中第 3 种: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据此,论证小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云南省丽江市雪山公证处实施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2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失败,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合规;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具体细化为以下7种情况:3.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情形,现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云南省丽江市雪山公证处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 1 号
三、公示期限
2026-10-22至2026-10-28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具体论证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410号
联系电话:0888-533290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省财政厅40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39560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2、3号
联系电话:0888-888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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