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35省道鹤岗至鹤北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635省道鹤岗至鹤北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鹤岗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启动S635省道鹤岗至鹤北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手续办理等工作的请示》(鹤交呈【2025】72号)申请,并经批准同意。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鹤岗市交通运输局,可研资金来自市财政预算。目前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里程30.01公里,拟建标准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起点至机场17.54公里、机场连接线2.07公里为一级公路标准,机场至终点鹤北镇10.40公里为二级公路标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招标范围: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编制、配合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等服务工作。
2.4服务期限: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服务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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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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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里程(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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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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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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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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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35省道鹤岗至鹤北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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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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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编制、配合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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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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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质量要求:报告编制深度达到《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通运输部2010年178号)要求,可研编制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可研评审。
2.7安全目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公路专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供应商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备案专业含公路。
3.1.2业绩最低要求
在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个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或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二级公路工程可研报告编制业绩;
注:1)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时间以其批复时间为准;
2)新建或改扩建(不包含养护及大中修工程)。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可研编制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因为可研编制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6.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3C/b%3E%EF%BC%89%EF%BC%8C%E5%9C%A8%E7%BA%BF%E4%B8%8A%E5%BC%80%E6%A0%87%E9%A1%B5%E9%9D%A2%EF%BC%8C%E6%8C%89%E7%85%A7%E3%80%8A%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3%80%8B%E4%B8%AD%E5%BC%80%E6%A0%87%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5%AE%8C%E6%88%90%E5%BC%80%E6%A0%87%E7%A8%8B%E5%BA%8F%EF%BC%8C%E5%BC%80%E6%A0%87%E6%9C%9F%E9%97%B4%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4%BD%BF%E7%94%A8CA%E9%94%81%E8%BF%9B%E8%A1%8C%E7%BA%BF%E4%B8%8A%E8%A7%A3%E5%AF%86%E3%80%82%3C/p%3E%3Cp%3E 6.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6.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人民币。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3C/b%3E%3Cb%3E%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b%3E%3Cb%3E%3C/b%3E%3C/p%3E%3Cp%3E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3C/b%3E%E4%B8%8A%E8%BF%9B%E8%A1%8C%E5%85%AC%E7%A4%BA%EF%BC%8C%E5%B0%86%E5%85%AC%E7%A4%BA%E4%BB%A5%E4%B8%8B%E5%86%85%E5%AE%B9%EF%BC%9A%3C/p%3E%3Cp%3E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监督部门: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88号 电话:0468-3355000 受理网址:https://***/%3C/p%3E%3Cp%3E 受理邮箱:tjhyglk@163.com 招标人: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88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68-3355966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系人:季先生 电话:0454-8699718 电子邮箱:hlygczb@163.com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中标候选人公示
9.联系方式
勘察设计可研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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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2)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公路专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供应商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备案专业含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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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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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个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或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二级公路工程可研报告编制业绩;
注:1)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时间以其批复时间为准;
2)新建或改扩建(不包含养护及大中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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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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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因为可研编制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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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2、近三年指2022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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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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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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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编制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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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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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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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人员需投标人在所属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社保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期限在2025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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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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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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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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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优先;
(3)2024年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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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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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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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电子签章。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电子签章。
(6)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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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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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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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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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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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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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信证书和(或)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⑥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9B%3C/p%3E%3Cp%3E ⑤在“信用中国”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EF%BC%89%E7%BD%91%E7%AB%99%E4%B8%8A%E6%97%A0%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6%9F%A5%E8%AF%A2%E8%AE%B0%E5%BD%95%E7%9A%84%E6%89%BF%E8%AF%BA%E5%87%BD%E4%B8%BA%E5%87%86%EF%BC%89%EF%BC%9B%3C/p%3E%3Cp%3E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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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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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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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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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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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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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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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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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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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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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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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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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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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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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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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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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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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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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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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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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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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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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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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编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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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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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总体编制思路有认识,表述一般的,得6分;
对项目总体编制思路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的,得6.1-8分;
对项目总体编制思路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的,得8.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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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点重点理解与分析及对应技术建议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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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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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难点及对应技术建议与措施分析一般的,得6分;
对重点、难点及对应技术建议与措施分析合理的,得6.1-8分;
对重点、难点及对应技术建议与措施分析深入、透彻的,得8.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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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和途径、研究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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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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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研究方法和途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一般的,得6分;
对研究方法和途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合理的,得6.1-8分;
对研究方法和途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深入、透彻的,得8.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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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编制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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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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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须对人力物力及统筹安排保障措施、
服务机构设置、服务方案、进度计划控制目标、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阐述。
方案设置科学合理、针对性优秀的,得4.1分~5分;
方案设置基本合理、针对性较好的,得3.1分~4.0分;
方案设置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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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可研编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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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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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提出重点难点分析,并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方案设置科学合理、针对性优秀的,得4.1分~5.0分;
方案设置基本合理、针对性较好的,得3.1分~4.0分;
方案设置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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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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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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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须对售后服务责任人、解决招标人各项技术问题、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满足服务要求(服务期、服务内容及成果等)的承诺等明确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保证措施进行阐述。
后续服务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完善可行的,得4.1分~5.0分;
后续服务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完善可行的,得3.1分~4.0分;
后续服务安排合理性一般,保证措施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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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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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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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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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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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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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12分;
每提供一个公路工程可研编制项目负责人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个人业绩不设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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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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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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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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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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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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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每提供1个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一级公路或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二级公路工程可研报告编制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注:1.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时间以其批复时间为准;2.新建或改扩建(不包含养护及大中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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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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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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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分;
②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认定为公路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③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认定为公路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④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1.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2.投标人未参加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公路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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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正文”采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评标办法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