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重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重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
监理
已由
清河
县行政审批局
以
清批审
[2025]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预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
招标人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
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清河县重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
监理
2.1.2 建
设地点:
邢台市清河县王官庄镇、谢炉镇、油坊镇、连庄镇
4 个乡镇,共 11 个村,其中王官庄镇有马厂村、西王官庄村、后食店村 3 个村,谢炉镇
有楚太和村、徐家阁村、刘双庙村、罗屯村、李王仙村、董双庙村 6 个 村,油坊镇有后坝营村,连庄镇有马双阜村。
2.1.3 建设规模:
本项目污水管道总长度约为
87539m,新建污 水集水提升井 18 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1 座,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重力管均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管径 dn200~dn400。
2.1.4
监理服务
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收尾结束。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
总监理工
程师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
加投
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4
项目监理机构
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
工作标准》(
DB
13(J)/T161-2014)配备标准。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和中国河北政府
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行为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
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a、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b、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在中标公告的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否则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
3.1.3
其他要求: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b.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
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c.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1)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电子招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
“
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2) 、
编制招标文件需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未办理
CA
的供应商,需进行单位
CA
数字证
书办理。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
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未经资格确认
(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
),
请按照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
咨询 0319-2686133。 3) 、如因供应商
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谈判文件、上传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1.4
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
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
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
“投标文件格式
”中
(
技术
暗标
)
要求编制,技术标
(
暗标部分
)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
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
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
00:00
时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1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市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通过
“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或直接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319-8286851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旭阳电话:
0311-8308695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159 3198 0266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清河县重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中标人
|
2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闽江街
8号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邮编:
050051
联
系人:
王先生联系人:
李旭阳
电话:
0319-8286851电话:0311-83086957/15633595888
传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