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丽水机场地面服务代理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丽水机场地面服务代理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丽水机场地面服务代理采购
2、项目编号:暂无
3、采购内容:丽水机场地面服务代理
4、需求说明:丽水机场地面服务代理
5、拟实施采购时间:2025年7月
6、拟选用供应商:浙江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7、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南航计划于8月底在丽水机场开航,该机场为新建机场,未签订地面服务代理协议。由于该机场属于汕头航空管辖,依据地服业务通知单〔2024〕21号文《关于对地面代理服务(机场服务和地面服务)开展总部集中采购的通知》,地面服务代理由汕航实施采购。拟根据《采购管理规定》3.5 f) “属于民航系统、机场区域或其他行业独有,只能向其采购的项目”,以直接采购的方式向浙江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地面服务代理。
8、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4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航空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663-3828500
10、公示发布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4-87282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