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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上庄乡上庄村养猪场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保定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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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上庄乡上庄村养猪场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上庄乡上庄村养猪场配套建设项目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涞源县上庄乡上庄村养猪场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涞发改批字 [2025] 13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涞源县上庄乡上庄村养猪场配套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亩。主要建设内容:养殖污水处理配套用房面积115.88m2;养殖防疫配套用房3间,建筑面积157.05m2;养殖饮用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385.35m2;采精室建筑面积108.29m2;看猪台104.46m2;厂区硬化道路面积3364.46m2;进场道路面积9887.8m2;防疫隔离墙1748.32m;道路安全防护墙1258m;护坡9250m3;赶猪通道围墙2038.78m;二/三级洗消点90m2;烘干房68.7m2;医疗废物间/固废间113.2m2;饲料间除尘、臭气处理等配套设施。

2.3工期:8个月。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建设地点:涞源县上庄乡上庄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资料,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资料,有以上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1.4其他要求:1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单位; (3)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联合体牵头人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6 09:00至2025-09-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以“远程异地分散的方式”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地址:涞源县农业农村局百泉路827号 联系人:徐秀青 联系电话:0312-7321776异议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2-7321776

电子邮箱:lynmjbgs@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涞源县上庄乡上庄村养猪场配套建设项目投标人/供应商3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涞源县农业农村局百泉路827号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德惠路293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徐秀青

联系人:吴萍萍
电话:

0312-7321776

电话:0312-3206096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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