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通用机场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通用机场项目第三方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长丰通用机场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5)227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低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低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通用机场项目第三方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WZ0021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WZ00219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左店镇
2.6 建设规模:新建长丰通用机场的性质拟定为A1级通用机场,批复场址为高闫村场址,位于长丰县城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6.5公里,本期工程新建1条800m×30m的非仪表跑道,设计2条垂直联络道链接机坪与跑道,本期在跑道南侧按照满足8个机位(6B2H)的要求规划机坪,尺寸为211×92米。机场近期考虑到暂无夜航的要求,仅考虑直升机夜间应急救援,设置直升机助航灯光系统。航站区建设航站综合楼、机库、综合车库、动力中心、油车棚、污水处理用房及垃圾转运站、门卫室、陆空隔离道口等配套建筑及设施,总建筑面积约5300平方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8724.505189万元
2.8 计划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施工工期约6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开工至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包括但不限于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管线综合、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结构工程及附属工程等材料和实体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测等,并提出处理措施以指导施工,检测数量及频率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90.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和(3):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
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证书)。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包含正在履约中的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除外)。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或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内容的一方须同时符合3.1.1中第(1)、(3)项资质要求;承担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内容的一方须同时符合3.1.1中第(2)、(3)项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及荣誉由联合体成员任意方提供均可;
(5)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3325、6272197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低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淮南北路与魏武路交口东南角
邮 编:231131
联系人:郑大伟
电 话:0551-6670091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周雨彤
电 话:0551-62723325、6272197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971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5582064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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