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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口市新民公园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854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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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龙口市新民公园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龙口市新民公园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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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北起会展街,南至新民街,西临新民学校,东至建设路。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北起会展街,南至新民街,西临新民学校,东至建设路。工程内容:龙口市新民公园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7721.00 平方米(折合41.58 亩),新民公园占地面积19812.00平方米,功能区包含服务管理用房、休闲娱乐区、儿童游乐区、健身运动区等;停车场占地面积7909.00平方米,为公共停车场以及新民公园配套使用。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开工至2026年6月30日前竣工。
- 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8计划竣工日期:2026-06-30
-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并考虑现场施工可能发生的所有因素费用,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0-22
- 2.7 计划投资额:1106.5747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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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3.3 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3.4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或密码);未提供、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能有效查询的,取消评标资格。
- 3.6 联合体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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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 09:30至2025年10月22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8%E6%A0%BC%E5%BC%8F%E4%B8%BA.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1月07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第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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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7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第1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xzzx/index.jhtml%EF%BC%89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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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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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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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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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烟台骏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城锦里七号七区北临街20-3-102,新民学校对面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刘志敏 联系人:韩颖超 电话:0535-8502937 电话:0535-276559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0535-8541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