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为了确保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辅警被装的需求,我单位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026-2027年度辅警被装厂家及品种单价。采购周期为两个年度,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二、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及地点
① 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② 交货地点: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沙市岳麓区溁湾镇枫林路1号)。
五、服务标准:被装标准:采购货物的款式、颜色、技术参数、采用面料、辅料、钮扣等配件需提供检测报告的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需提供检测报告的均应满足《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标识系列技术标准》(试行稿),共计52项要求。
六、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和方法:1)批次被装供货后,中标人需提供同批次货物的检测报告,相关资料存档并作为合同终验依据。合同终验: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组织验收。
2)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要求中标人对其提供的生产产品送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其检测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到货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不合格货品进行更换或整批重新生产,重新供货时限不超过20日,所有整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单批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暂停履约供货;累计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4)验收中出现未达到退货要求,但需对货物进行更换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时起,须在48小时内将更换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中标人对验收中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立即给予书面答复,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签订承诺函交由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1)交货时间及地点
① 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② 交货地点: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沙市岳麓区溁湾镇枫林路1号)。
2)结算方法
①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国库集中支付)
②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一签两年,按年度据实结算货款:每年度供货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付款资料,采购人审核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当年全部货款。因财政资金未到位、财政对账等客观情形延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3)样品要求
①开标时需提供按技术要求制作的样品,包括:①男款常服一套,②男夏执勤服(文职款)一件,③男长袖制式衬衣(文职款)一件,④单裤(文职款)一条,⑤男春秋执勤服(文职款)一套,⑥冬执勤服(文职款)一套,尺寸要求如下:上衣170/96 ;裤子170/86。未提供样品的,不予计分。
②采购人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查验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本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原件并向检测机构核实真实性,如无法提供或无法核实真实性则视为虚假响应并按法律法规做相应处理。
③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样品质量与采购要求不一致,有权对中标人的样品进行复检,如复检的检测结果与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不一致,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上报监督部门。中标人的供货产品与封存的样品不一致时,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均为标准参数,中标人需按同标准或以上的标准制作被装。若合同履约期间,行业或采购人主管部门发布新执行标准或要求,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标准执行生产、供货。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货物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调换、售后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采购完成后,若出现价格、质量、技术参数等违规问题,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采购合同,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需尽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如造成采购人国家秘密、警务信息和个人信息泄露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8)因中标人存在逾期供货、质量不合格、售后履约不到位等各类违约情形,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赔偿各项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自主选择从任意一期应付中标人的合同款项中直接全额抵扣上述违约金、赔偿金;若当期及后续全部应付款项总额不足以足额抵扣中标人应付金额的,中标人须在采购人书面通知限定的期限内,将差额款项一次性补足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逾期未补足的,采购人有权依法继续追偿,并可按逾期天数加收资金占用违约金。
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采购计划变更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当予以理解并不得要求采购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10)中标人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对享有知识产权或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等。
1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确认其技术服务和商务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审慎核验所提供全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分标准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与有效性。采购人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技术服务和商务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在线核查;无法在线核查的,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实;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等。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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