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拒马河张石高速桥至207国道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拒马河张石高速桥至207国道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发改批字【2025】109号、涞发改批字【2025】139号、涞发招标核【202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涞源县拒马河张石高速桥至207国道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2、建设地点:涞源县涞源镇、泉坊镇。3、建设规模:工程建设内容为河流廊道生态基底修复工程、河流生境修复工程、滨河缓冲带工程。涉及新增永久用地约56.86亩。新建防洪墙2.07km;新建涵洞两座;河槽清淤长度5.6km,河槽左岸边坡防护4.1km,右岸边坡防护4.2km;新建生态堰3处,拆除重建漫水路2处。生态修复面积共计40.2万㎡。4、计划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10个月,完工后养护期2年。5、标段划分:1个标段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1.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调查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水安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3)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水安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3.1.4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3.1.6其他要求(1)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合同金额的24%),须提供承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要求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施工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个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就本工程承担连带责任;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成员组成联合体进行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与其有关的联合体成员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5 09:00至2025-09-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及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EF%BC%89%E5%90%8C%E6%97%B6%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王丹、陈芬芬,联系电话:0312-3167368、0312-732132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水利局
电话:0312-7321323
电子邮箱:LY7321323@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涞源县拒马河张石高速桥至207国道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88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依正仓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涞源县中心路114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向阳北大街2628号广联云中心1号楼702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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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长江
| 联系人: | 王丹 |
电话: |
0312-7321323
| 电话: | 1373322774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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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