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42411190002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室外及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数据局以灌南数据备〔2024〕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新安镇鹏程西路南侧、迎宾大道东侧(申城名贵园西侧地块B、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
2.1.2建设规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约19380m2,具体包含但不限于-1层-14层区域的地面、墙面、吊顶装修,门窗工程及部分固定家具;-1层环氧地坪及防火卷帘门等;
2.1.3招标控制价:2686.279029万元;
2.1.4工期要求:165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招标人、总包单位提供的现状场地,中标人无条件接受,各投标人根据踏勘现场的情况自行制定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2)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由中标人安装计量表箱后接至使用位置,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3)场内外道路:现状为准。
(4)其他: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总承包单位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所发生的机械台班停滞及二次进退场、人员窝工、处置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9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厂房、住宅、公寓、宿舍、仓储、商住楼项目除外)。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和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和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苏清办【2022】17号文、苏清办【2023】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1月-2025年6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须真实有效,开标前完成网上上传,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最终以上传的有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连续6个月);
7、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品牌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8~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2分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82分) 根据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K值在开标时通过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摇号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摇号确定。K2的取值范围88% 。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方法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 (2) |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每多一页扣减0.1分。 3、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不得超过5页) | 2 | 符合本项目的要求、总体概述合理、可行,并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不得超过4页)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行承担,根据现场条件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不得超过10页) | 3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完善,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不得超过12页) | 2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不得超过28页) | 3 | 对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不得超过15页) | 2 | 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合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质量安全控制方案(不得超过6页) | 2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2.3.3 (3) | 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2 | 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9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厂房、住宅、公寓、宿舍、仓储、商住楼项目除外),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和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项目业绩单项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标明的规模为准。 (5)资格审查阶段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评分阶段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取。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其他要求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
招标人联系人:嵇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8860867555
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楼3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洪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110823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大厅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CA |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 025-96010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杭云飞 |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