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镇江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名称:2025年度镇江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职工的合法权益,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既要保证社保基金依法合理使用,又要维护好工伤职工、因病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2.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全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疾病、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停工留薪期延长、旧伤复发、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和工伤康复治疗确认等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鉴定专家、鉴定档案的管理等工作。3.2025年,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将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完善鉴定评审机制、加强鉴定专家培训、推进鉴定档案规范化建设、落实数据共享和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鉴定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年拟开展劳动能力鉴定48场,鉴定人员5000人以上,预计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约500人左右,复核鉴定30余场预计约200人左右,全年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完成率达100%,再次鉴定率不超过5%。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1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为切实维护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客观、公正、规范地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10〕12号)、《关于加强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406号)等文件精神,由镇江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提供服务和保障等。(2)镇江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是人社局下属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我市唯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具有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认定工作职能,承接完成省厅下达劳动能力鉴定各项指标的公共服务机构。(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相关规定: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并兼顾改革的力度和进度要求,从而允许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该项目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须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经内部会商后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镇江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7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1100468663571C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8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戚扬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79号
联系电话:0511-85341016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6号
联系电话:0511-80909958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壹号405室
联系电话:0511-85290969
六、附件(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