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平顺河(县城至中五井村)生态修复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FC140425202509150017-02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平顺河(县城至中五井村)生态修复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ZFC140425202509150017-02),已由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证项目代码:2502-140425-89-01-87956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平顺分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顺县平顺河(县城至中五井村)生态修复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人工湿地位于中五井村北侧、平顺河西岸,生态缓冲带在平顺县
污水厂至电商小镇向南约 1.4km的平顺河两岸建设。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 27.83ha,其中尾水人工湿地占地面积约 4.81ha,
生态缓冲带占地约 23.02ha。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坡引水工程、尾
水人工湿地、配套管理建筑等。其中尾水人工湿地处理规模 5200m?/d.。
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15个月)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
组织招标。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3.3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
违法失信主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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