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3025196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 B1 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 205 万吨甲醇、60 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 2014 年 7 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 220 万吨甲醇、90 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 25 万吨/ 年的 EVA 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标段一:空分、气化装置剩余工程监理
本次空分、气化装置剩余工程监理招标的范围:空分装置、气化装置、新增输煤栈桥(包括破碎楼二期及汽车受煤坑新增改造设施等)、第四循环水站(包含与一期的连接管线)、第一换热站等土建、电气、仪表、设备、管道安装等剩余工程的工程监理;新增项目包括新建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11号路东侧4条埋地管线改造工程及事故水三级防控工程的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详尽的交接方案,组织交接原监理单位完成工作的验收接收工作,完成标段范围内剩余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工程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阶段配合招标人工作。
招标范围标段二:净化、甲醇装置剩余工程监理
本次净化、甲醇装置剩余工程监理招标的范围:低温甲醇洗(含冷冻站)、变换及热回收、硫回收装置(含硫回收一级地管)、甲醇合成装置、电解水制氢装置等剩余的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详尽的交接方案,组织交接原监理单位完成工作的验收接收工作,完成标段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工程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阶段配合招标人工作。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标段一: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监理正常服务期15个月(中交后3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入场之日算起。如工程工期延长时,监理服务期限也相应延长,监理方提供2个月免费服务。若工期仍未结束,签订补充协议后,从第3个月开始,按照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人员综合单价,以实际考勤计取工程延期期间监理费。
标段二: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监理正常服务期12个月(中交后3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入场之日算起。如工程工期延长时,监理服务期限也相应延长,监理方提供2个月免费服务。若工期仍未结束,签订补充协议后,从第3个月开始,按照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人员综合单价,以实际考勤计取工程延期期间监理费。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应附证书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项工程监理业绩,业绩满足如下任一要求:(1)180万吨/年及以上煤制甲醇、60万吨/年及以上煤基烯烃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工程监理合同;(2)1000万吨/年及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生产装置的工程监理合同;(3)100万吨/年及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生产装置的工程监理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如合同中未体现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服务范围等,可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于本单位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1项满足资格要求3.3业绩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附合同扫描件中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范围页、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如合同中未体现工程项目规模、总监理工程师等,可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标段二: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应附证书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项工程监理业绩(业绩满足如下任一要求:(1)180万吨/年及以上煤制甲醇、60万吨/年及以上煤基烯烃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工程监理合同;(2)1000万吨/年及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生产装置的工程监理合同;(3)100万吨/年及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生产装置的工程监理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如合同中未体现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服务范围等,可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
3.4资格要求4: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于本单位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1项满足资格要求3.3业绩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附合同扫描件中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范围页、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如合同中未体现工程项目规模、总监理工程师等,可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两标段同时参与,标书需分别购买。
4.2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09月11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2日 16时00分。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9月11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 16时00分。
4.4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010-5603-7445)。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0月09日 16时00分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5年10月09日 16时00分,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佳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
电话:0912-71002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董子磊电话:15598700843/010-84293528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录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本CA证书为本平台专用,与其他平台CA证书不能通用),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中。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010-5603-7445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