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委托2026年“海南普法”微信公众号运营
二、项目内容
负责“海南普法”微信公众号运维、内容编辑、排版、校对、推送、更新、宣传策划和推广。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每日完成微信公众号文章推送(包括周末、节假日),合作期间,信息累计推送不少于1500条;在原有版面设计风格基础上,适当增加版面活跃度及阅读观感,加入海报(全年不少于30张)、插图、动态图片、音频等丰富版面形式,文字排版多样化,提高阅读体验感,扩大关注人数。
三、委托运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按实际委托运营月份计算时间)
四、项目预算
本次项目预算:人民币84000元(含税)。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总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互联网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等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纪录(提供承诺函);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六、供应商其他要求
(一)承办方为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或有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授权单位(公司);
(二)具有承办其他单位微信公众号代运营的经验,至少提供1份项目合同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须确保在每日编发微信工作中遵守意识形态工作纪律,确保推送信息内容无政治性、文字性、功能使用性、排版性错误;
(四)编辑推送消息需具有有效的审核内部工作机制,未经审核的微文不得对外发布,未经同意不得对已发布微文进行修改和删除;
(五)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确保使用的字体、图片、动画等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业务范围包含平面海报设计、动画制作等,具备处理微信开发和运营等各种后台功能的能力,能够根据省司法厅的需求,配合完成相应工作。
七、评标规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得分最高的参评单位拟定为该项目的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供应商少于3家时,本次采购不进行评审,予以流标。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价文件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二)报价文件送达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915室(在工作日内报送)。
(三)报送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公告内容制作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标注“**单位报价材料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四)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65919075。
附件:1.评标细则
2.报价表
海南省司法厅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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