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沈阳桃仙机场第二跑道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影音会议系统询比采购(采购编号:LNZB-GCZ2025-0109),采购人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符合项目需求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沈阳桃仙机场第二跑道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影音会议相关要求,现以询比方式为该项目选取一家合格供应商。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1.2采购内容:沈阳桃仙机场第二跑道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影音会议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交付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1.4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1.5服务要求具体内容及标准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成交人数量1个:
1.7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经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当最终可确定成交人的成交候选人不足1名,则重新采购。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0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供应商近三年以来(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影音会议系统的业绩(须含本项目核心设备:led大屏幕或lcd拼接屏,及拼接处理器。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供货类型等相关内容的,须提供合同业主方开具的证明文件);
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核心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本项目核心设备:led大屏幕或lcd拼接屏,及拼接处理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提供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成交人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2、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现场购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或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9:30时。
5.2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截止时间前
现场递交,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6.询比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地点:与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4-88299066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刘东东
电话:024-23392361
电子邮箱:lngczbgs220@163.com
采购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