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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团结村林场约1125亩竹林地块间伐毛竹资产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AH2003260)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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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团结村林场约1125亩竹林地块间伐毛竹资产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一)转让标的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团结村林场约1125亩竹林地块间伐毛竹资产(标的编号:N0122LQ260028)。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的毛竹资产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团结村林场,林场主要林产品为毛竹,竹林面积约1125亩,采伐方式为间伐,四至范围为东至本山山脚与集体山场岗脊分水;南至岗脊分水;西至岗脊分水;北至岗脊分水;具体情况详见《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2、关于转让标的评估情况详见《池州金桥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处置涉及的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太平村、墩上街道团结村两处毛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城致资评字[2026]第CZ008号)。

(三)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仅限于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团结村林场约1125亩竹林范围内的间伐毛竹资产,其他林木均不在转让范围内,不得采伐。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间伐毛竹资产由转让方通过公开招标施工方进行间伐作业,采伐标准为每亩保留160株至180株3度及以下毛竹,其余毛竹均进行采伐;目前采伐施工尚未开工,预计工期约为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以实际为准,采伐施工结束即视同完成标的交割,具体规格、质量、数量等均以实际产生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三、转让方

池州金桥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人民币590,800.00元。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90,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4)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与标的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承诺:已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转让标的所在区域、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周边环境、周边运输道路状况、工期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完全知悉,均放弃提出任何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产生的任何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仅限于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团结村林场约1125亩竹林范围内的间伐毛竹资产,其他林木均不在转让范围内,不得采伐。”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5)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间伐毛竹资产由转让方通过公开招标施工方进行间伐作业,采伐标准为每亩保留160株至180株3度及以下毛竹,其余毛竹均进行采伐;目前采伐施工尚未开工,预计工期约为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以实际为准,采伐施工结束即视同完成标的交割,具体规格、质量、数量等均以实际产生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款。”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授予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搬运、清理离场的权利,具体搬运、清理离场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7)意向受让方承诺:自受让方取得转让标的搬运、清理离场的权利后接转让方通知之日起,转让标的的管理责任及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须派员在现场负责看守,如现场施工产生的转让标的出现丢失、减少等情况,与转让方无关。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自取得对转让标的进行搬运、清理离场权利后接转让方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时间及工期以实际为准),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及转让方要求同步完成转让标的搬运、清理离场工作,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搬运、清理离场延误的,则经转受双方确认按实际延误天数并将时间作相应顺延。

(9)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须自行依法依规办理检验检疫、运输等相关手续,如需转让方协助的,转让方予以配合,所有搬运、清理离场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须服从相关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不得造成现场堆堵,不得对转让方后期工作造成延误或影响,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提前终止受让方继续装载、清运转让标的,剩余未搬运、清理离场的转让标的由转让方自行处置,收益归转让方所有,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11)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规格、质量、数量以实际现状为准,如与资产评估报告或本公告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转让标的成交价款。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已自行查勘本次转让标的所在区域及周边的运输道路情况,如因受让方搬运、清理离场、运输等工作过程中对转让标的所在区域其他林木及周边道路、公共基础设施等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相关违约责任,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如不能全部履行《产权交易合同》且造成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造成第三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以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支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

(14)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5)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3117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b.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骗取受让资格并成为标的受让方;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扰乱交易秩序。

(2)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3)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链接]),如有疑问请致电(孟经理 0566-2023567)咨询。

2、受让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买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六)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七)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八)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链接])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九)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00至2026年11月9日9: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180秒。

(十)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六、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

联 系 人:孟经理、方经理

联系电话:0566-2023567/13705666561、0566-2023567/15385399362

联系地址:池州市池阳路2号2楼(池州市人社局原办公楼)

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团结村林场约1125亩竹林地块间伐毛竹资产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链接])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2、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3、不动产权籍调查表.pdf

池州金桥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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