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重庆银行2025年空调设备及伴随服务项目”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司代理招标的“重庆银行2025年空调设备及伴随服务项目”已于6月23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开标、评标工作,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日历天,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将于2025年9月20日到期。因项目在拟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收到了投标人对拟中标结果的异议,我方在回复异议后又收到投标人就异议回复的投诉,鉴于投标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需按照相关规定延长该项目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将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请各投标人于2025年9月20日前书面回复,确认是否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的,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并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不得向招标人要求补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中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除外)。
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回复的,视为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非中标候选人回函格式
附件2:中标候选人回函格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注:若投标人回函,须将函件盖章后将原件邮寄给我方(联系人:刘凌恺,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房间,联系电话:18182366026/023-67706443),并将盖章后函件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我方邮箱(3363661602@qq.com),两种方式提交的函件以先收到时间为准。
附件1:非中标候选人回函格式
关于□不同意/□同意延长“重庆银行2025年空调设备及伴随服务项目”投标有效期的回函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已于2025年9月日收到《关于延长“重庆银行2025年空调设备及伴随服务项目”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我司决定:
□不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并自愿放弃投标资格;
□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同意将投标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注:请仔细确认选项,以上两个选项二选一。
特此回复。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2025年月日
注:若投标人回函,须将函件盖章后将原件邮寄给我方(联系人:刘凌恺,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房间,联系电话:18182366026/023-67706443),并将盖章后函件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我方邮箱(3363661602@qq.com)。
附件2:中标候选人回函格式
关于□不同意/□同意延长“重庆银行2025年空调设备及伴随服务项目”投标有效期的回函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已于2025年9月日收到《关于延长“重庆银行2025年空调设备及伴随服务项目”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我司决定:
□不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本次投标失效并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同意将投标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注:请仔细确认选项,以上两个选项二选一。
特此回复。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2025年月日
注:若投标人回函,须将函件盖章后将原件邮寄给我方(联系人:刘凌恺,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房间,联系电话:18182366026/023-67706443),并将盖章后函件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我方邮箱(3363661602@qq.com)。
延长有效期.doc
延长有效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