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永都市快轨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7-500000-04-01-469275)和《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85.26hm2,其中:科学城重庆高新区85.03hm2、沙坪坝区0.23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6594.54万元,主体已列4841.17万元,方案新增1753.3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544.66万元,植物措施387.25万元,监测措施156.31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45.74万元,独立费用207.56万元,基本预备费92.4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9.364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办理。(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前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5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一期)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沙坪坝区 | ||||||||||||
项目规模 | 正线长16.260km,设计速度140km/h。 | 总投资(亿元) | 95.80 | 土建投资 (亿元) | 55.00 | ||||||||||||
动工时间 | 2025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30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30年 | ||||||||||||
工程占地(hm2) | 85.26 | 永久占地(hm2) | 58.27 | 临时占地(hm2) | 26.99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736.94 | 385.95 | / | 350.99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85.26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万t) | 0.78 | 新增水土流失量(万t) | 0.31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挡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C30砼骨架护坡3350m3、C30砼排水工程1756m,C30砼消能沉沙池14座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9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1400m3。 | 主体已列:喷基材植生3859m2、喷播植草809m2、撒播草籽2488m2、植灌木18853株。 | 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覆盖7156m2、土袋临时拦挡192m、临时排水沟350m(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临时沉沙池10座(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 |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78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13000m3、土地整治(场地清理)43300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43300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600m(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临时沉沙池12座、土袋临时拦挡600m、无纺布临时覆盖3000m2、彩条布临时覆盖7800m2、泥浆晾干场(土袋临时拦挡)420m、铺复合土工膜1800m2、土地整治(场地清理)1200m2。 |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C30砼骨架护坡1246m3、C30砼排水工程778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1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400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2076m2,植灌木8304株。 | 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覆盖2076m2;土袋临时拦挡100m。 | ||||||||||||||
车站工程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6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2200m3。 | 主体已列:植乔木449株、植灌木1348株、撒播草籽7187m2。 | |||||||||||||||
车辆段及变电所防治区 | 主体已列:C30砼骨架护坡21778m3、C30砼排水工程6696m,C30砼消能沉沙池17座。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837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13400m3。 | 主体已列:喷基材植生23456m2、喷播植草48m2、植乔木313株、植灌木232520株、撒播草籽41059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覆盖95900m2、彩条布临时覆盖50250m2、土袋临时拦挡1042m、临时排水沟3939m(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临时沉沙池17座(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 |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C30砼排水工程4044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4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1000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5055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覆盖5055m2、彩条布临时覆盖2700m2。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地面区 | 主体已列:C30砼排水工程502m。 | |||||||||||||||
明挖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场地清理)200200m2,复耕5.15hm2、表土剥离319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75510m3。 | 方案新增:植乔木9294株、植灌木27881株、撒播草籽148700m2。 | 主体已列:C30砼排水工程2764m。 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6座、土袋临时拦挡213m、彩条布临时覆盖22500m2。 | ||||||||||||||
洞口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场地清理)21600m2,复耕0.11hm2、表土剥离11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27190m3。 | 方案新增:植乔木1281株、植灌木3844株、撒播草籽20500m2。 | 主体已列:C30砼排水工程1191m。 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8座、土袋临时拦挡284m、彩条布临时覆盖3600m2。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主体已列:C30砼排水沟7086m、C25砼护脚12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为6700m3、表土回填10100m3;土地整治(场地清理)48100m2,复耕0.29hm2。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3650m2。 方案新增:植乔木1350株、植灌木4050株、撒播草籽21600m2。 | 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20座、无纺布临时覆盖3650m2、彩条布临时覆盖4050m2。 | ||||||||||||||
水土保持投资(万元) | 4213.56(主体已列3668.90) | 1377.84 (主体已列990.59) | 427.42 (主体已列181.68)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6594.54 | 独立费用(万元) | 207.56 | ||||||||||||||
监理费(万元) | 37.85 | 监测费 (万元) | 156.31 | 补偿费(万元) | 119.364 | ||||||||||||
方案编制单位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高永都市快轨建设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刘昌松 | 法定代表人 | 邢江 |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号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凤笙路21号1幢 | ||||||||||||||
邮编 | 400067 | 邮编 | 401329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岚/18***80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鑫17***11 | ||||||||||||||
传真 | 023-62***35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10***16@qq.com | 电子信箱 | ba***77@outlook.com | ||||||||||||||
附件2
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6月6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生态环境局、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重庆高永都市快轨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休设计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2025年7月16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85.26hm2(高新区85.03hm2,沙坪坝区0.23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以下简称C4线)西起永川区永川西站,途经永川、璧山、高新区,东至沙坪坝区重庆西站,线路全长70.26公里。是《重庆市域快线网规划》中市域(郊)铁路网“七射线两环线”中的C4线,并已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及渝西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也是国家批复的璧山机场连接中心城区、渝西地区的唯一轨道线路。项目拟分三期建设。
本次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位于高新区、沙坪坝区境内。正线自西向东起于金凤西站,沿线经过高新区的走马镇、金凤镇、含谷镇、白市驿镇和沙坪坝区的新桥街道,向东到达终点重庆西站。项目正线为双线,双线路基面宽度11.10m,单线路基面宽度6.10m,无砟轨道整体道床,采用右侧行车制,车辆制式为市域D型车。线路总长度18.918km,其中:正线长度16.260km、设计速度140km/h,出入线长度2.658km、设计速度60km/h。主体工程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车站工程、车辆段及变电所、改移工程等组成。全线包括:桥梁6.007km/6座,隧道11.338km/6座,综合桥隧比为91.69%,车站5处、车辆基地1处、主变电所2处(其中1处位于车辆基地征地范围内),改移道路1.627km/6处。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设施工生产生活区22.18hm2/9处,施工便道4.81hm2/7.305km,表土堆放场50处(不新增占地)。项目总占地85.26hm2,其中:永久占地58.27hm2,临时占地26.99hm2。项目土石方总量1122.88万m3,其中挖方736.94万m3(含表土剥离14.43万m3),填方385.95万m3(含表土回填14.43万m3),余方350.99万m3。全部余方由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调配至高新区指定消纳场。
本项目拆迁建筑物7620m2,拆迁电力电讯线6.115km。本项目拆迁安置工作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由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负责实施,负责由此而新增水土流失的治理。项目计划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30年6月完工,建设工期60个月。项目总投资95.8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55亿元。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本项目受规划的制约,无法避让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线路跨越河道时,临河桥墩布置时会对河岸植物带带来破坏。项目已经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最高标准(一级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工程土石方的分析与评价。本项目余方350.99万m3全部由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调配至高新区指定消纳场,不设置弃渣场。余方处置方式符合项目区市郊铁路工程建设实际,符合高新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
(四)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85.26hm2,损毁植被面积45.63hm2。
(三)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0.78万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0.31万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车站工程、车辆段及变电所、改移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共8个一级防治区。其中施工生产生活区根据施工工艺划分为地面区、明挖区、洞口区共3个二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路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运至规划表土堆放点集中堆存。施工过程中,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永久截排水沟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出口处设置临时沉沙池,再顺接周边排水系统;在高填方路基边坡坡脚区域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路基边坡区域采用无纺布临时覆盖,路基成形后完成永久性排水沟、侧沟、天沟、顺接工程、骨架护坡、绿化护坡等措施。
2.桥梁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桥下征地范围内,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过程中,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桥台锥坡永久排水沟(已计入路基工程)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出口位置设置临时沉沙池,再顺接周边排水系统;对桥台边坡采取临时覆盖和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桥梁泥浆晾干池用编织土袋围挡,底部铺复合土工膜。施工结束后,对桥下施工区域进行场地清理,并撒播草籽绿化。
3.隧道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洞口施工范围内。施工进洞前完成洞顶永久截排水沟,排水沟接入自然水系;洞口开挖下边坡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洞口边坡采用骨架护坡、绿化护坡。
4.车站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征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按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施工便道区措施体系布设。施工完毕后,明暗挖车站地面及高架车站桥下除硬化面积外采用景观绿化措施。
5.车辆段及变电所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征地范围内,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过程中,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永久截排水沟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出口处设置临时沉沙池,再顺接周边排水系统;在高填方路基边坡坡脚区域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路基边坡区域采用无纺布临时覆盖。场地成形后完成永久性截排水沟、顺接工程、骨架护坡、绿化护坡、景观绿化等措施。
6.改移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征地范围内,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过程中,在边坡坡顶或坡脚设置永久性截排水沟,并顺接入自然水系;开挖填筑边坡遇到雨季采用无纺布覆盖。边坡成形后采用喷播植草护坡。
7.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1)地面区
施工期根据施工场地周边来水情况设置临时排水沟,再顺接至永久工程排水系统。
(2)明挖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根据施工场地周边来水情况设置临时排水沟,出口设置临时沉沙池,再顺接周边排水系统;场地内堆料场四周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顶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对场地内进行场地清理、回覆表土及植被恢复或复耕。
(3)洞口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根据施工场地周边来水情况设置临时排水沟,出口设置临时沉沙池,再顺接周边排水系统;场地内堆料场四周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顶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对场地内进行场地清理、回覆表土及植被恢复或复耕。
8.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便道两侧根据地形情况布设排水沟和护脚,排水沟接入自然水系前进入临时沉沙池处理;便道边坡采用喷播植草,遇到雨季采用无纺布覆盖。施工结束后,除移交地方的便道外,其他便道采取复耕或复绿措施。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静态总投资6594.5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841.17万元,方案新增1753.3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544.66万元,植物措施387.25万元,监测措施156.31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45.74万元,独立费用207.56万元,基本预备费92.4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9.364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项目法人应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乱挖乱堆乱放,严禁向河道弃渣,弃渣必须运至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指定消纳场,并加强弃渣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
附件: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审核投资(万元) | 备注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1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544.66 | 3668.9 | 4213.56 | |
1.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9.53 | 448.98 | 458.51 | |
1.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46.48 | 46.48 | ||
1.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2.26 | 165.51 | 167.77 | |
1.4 | 车站工程防治区 | 7.21 | 7.21 | ||
1.5 | 车辆段及变电所防治区 | 147.11 | 2605.32 | 2752.43 | |
1.6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8.17 | 164.84 | 173.01 | |
1.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281.67 | 281.67 | ||
1.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42.23 | 284.25 | 326.48 | |
2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387.25 | 990.59 | 1377.84 | |
2.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78.61 | 78.61 | ||
2.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34.38 | 34.38 | ||
2.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29.82 | 29.82 | ||
2.4 | 车站工程防治区 | 21.71 | 21.71 | ||
2.5 | 车辆段及变电所防治区 | 849.47 | 849.47 | ||
2.6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10.98 | 10.98 | ||
2.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305.89 | 305.89 | ||
2.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46.98 | 46.98 | ||
3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156.31 | 156.31 | ||
3.1 | 土建设施 | ||||
3.2 | 设备及安装费 | 2 | 2 | ||
3.3 | 观测运行费 | 154.31 | 154.31 | ||
4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245.74 | 181.68 | 427.42 | |
4.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11.83 | 11.83 | ||
4.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33.99 | 33.99 | ||
4.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4.75 | 4.75 | ||
4.4 | 车站工程防治区 | ||||
4.5 | 车辆段及变电所防治区 | 148.01 | 148.01 | ||
4.6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5.46 | 5.46 | ||
4.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29.09 | 181.68 | 210.77 | |
4.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3.29 | 3.29 | ||
4.9 | 其他临时工程 | 9.32 | 9.32 | ||
5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207.56 | 207.56 | ||
5.1 | 技术咨询费 | 135.85 | 135.85 | ||
5.1.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48.78 | 48.78 | ||
5.1.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54.01 | 54.01 | ||
5.1.3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用 | 33.06 | 33.06 | ||
5.2 | 工程管理费 | 71.71 | 71.71 | ||
5.2.1 | 建设管理费 | 26.68 | 26.68 | ||
5.2.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37.85 | 37.85 | ||
5.3.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7.18 | 7.18 |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1541.52 | 4841.17 | 6382.69 | ||
6 | 基本预备费 | 92.49 | 92.49 | ||
7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19.364 | 119.364 | ||
8 | 水土保持总投资 | 1753.37 | 4841.17 | 6594.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