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仙峰苗族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兴文僰苗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兴发改投资〔2025]20号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兴文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拟对兴文县仙峰苗族乡农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人居环境进行提质改造。实施覆盖4.75万亩的农业产业带灌排设施建设,建设经果林种植基地420亩,中药材种植基地4500亩,产业梯田改良600亩,配套产业道路25千米,生产便道20千米,生态护坡3千米;村内道路整治16千米,提升兴隆村、大元村、群鱼村部分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以及兴隆村、大元村、群鱼村部分区域的农村环境整治、村貌提升等相关配套工程。;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8654.56 | ||||||
类似业绩 | 农业综合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服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1-23 00:00至2026-01-28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1-23 00:00至2026-01-28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本项目最终招标代理费计算方式按照中标人的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1-8918322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