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横垅片区中段)
答疑澄清补充(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E3507240701100033006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横垅片区中段)招标文件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来招标文件中“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中第5项号:4.1.9条款号 条款名称:拟派出的施工现场 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2(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人;
质量员:1(市政工程质量员)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
试验员:0人;
劳务员(劳资专管员):1人。备注:①上述人员配备具体详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号)规定;②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在本单位(含分支机构)缴交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其他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横垅片区中段)(招标编号:E3507240701100033006)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sx/)%3C/strong%3E%3Cstrong%3E%E7%BD%91%3C/strong%3E%3Cstrong%3E%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8%87%AA%E8%A1%8C%E6%9F%A5%E9%98%85%EF%BC%8C%E5%90%A6%E5%88%99%E5%90%8E%E6%9E%9C%E8%87%AA%E8%B4%9F%E3%80%82%3C/strong%3E%3C/p%3E%3Cp%3E
特此通知!
招标人: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 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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