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部分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潜在投标人照此执行。
补遗部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项控制价内容调整为:
项目总控制价418万元(含增值税),387.19万元(不含增值税)。人工费控制单价5958.00元/月·岗(含增值税),材料费总控制价132.89万元(含增值税)。成资公司总控制价(含人工费、材料费)6.58万元(含增值税),5.93万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总报价(含有轨电车公司及成都成资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固定总价部分)、材料费总报价、人工费单价报价和成资公司总报价均不能超过对应控制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