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动态热机械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56038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动态热机械分析仪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规格偏离表
| 包号/序号:001/1产品名称:动态热机械分析仪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是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 1.温度范围:包含-170℃~700℃2.升温速率:包含0.01~40K/min3.最大静态形变:≥30 mm4.最大控制振幅:≥±2.5mm★5.测量频率:包含0.01~100 Hz6.位移分辨率:≤1nm★7.动态载荷范围:包含±1 mN ~±40 N8.模量精确度:≤±1%;9.夹具识别:可自动检测所使用的框架和推杆,并在软件中自动选用相应的校正文件★10.气氛:静态或动态气氛★11.制冷方式:液氮制冷12.操作模式包含:线性升温速率/单频率实验;步阶升温和定温/单频率实验;步阶升温和定温/多频率扫描;应变扫描;应力扫描;应力/应变;蠕变和恢复;应力松弛;线性应力变化;TMA模式等★13. 软件齐备,具有时间—温度等效叠加软件14. 可输出数据:储能模量;损耗模量;相位角(Δ 或 Tanδ);应力/应变;振幅;频率;温度;位置;长度;时间;形变;静态/动态力等★15. 全开放软件:没有任何密码及看门狗的限制。允许无限制的安装在任何电脑上16. 人机交互:仪器主机采用彩色触摸屏,可实时图谱监控17.主要配置:1)主机一套,中英文软件2)液氮制冷:-170℃,1套3)夹具:拉伸、单/双悬臂梁、三点弯曲、压缩夹具,各1套4)备用样品热电偶:1件5)控制电脑一套,包含:台式电脑:配置不低于Ultra 5-225 16G DDR5 512G+2T,1台;不低于27英寸4K显示器,IPS面板,不低于 120Hz高刷,1台;A4幅面无线黑白激光多功能打印一体机,1台;鼠标键盘,1套。 | | | | |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001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90个日历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到货后30个日历日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且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 | | |
| ★2 | 交货地点:沈阳化工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成交金额80%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3个月,有效期要大于履约期限)后,保函办理前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办理。采购人付合同金额的80%货款,付款前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8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安装调试并完成设备操作培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退回银行保函,同时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如遇寒暑假或疫情原因等不可抗力,付款时间顺延至财务可以正常报账)。 | | | |
| ★4 | 验收标准:学校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文档。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注:1.设备供应方将设备运输至设备采购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对设备的型号、数量、外观、技术资料等外观瑕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订收货凭证。2.如设备供应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验收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设备采购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认可设备采购方的验收结果。3.对于异议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设备采购方所在地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鉴定机构的检验结果表明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设备供应方承担;检验结果表明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设备采购方承担。 | | | |
| ★5 | 免费保修期限:保修期1年。软件产品提供原厂质保服务、软件免费提供版本升级;提供优质、及时的本地化上门技术服务和免费现场专业培训。硬件产品提供原厂质保(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及零备件,如文档、光盘等。 | | | |
| ★6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1、合同价款为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附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包装、运输、保险、保修、利润、税金等设备供应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设备采购方应支付的总价格,除双方针对附加服务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外,设备采购方无需向设备供应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2、设备供应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要求高者为准);3、设备供应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设备采购方提供与设备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以简体中文书写。4、设备供应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予设备采购方,并支付因运输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等。 | | | |
| 7 | 售后服务:保修期内外,卖方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电话回复,如电话指导无法解决,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保修期外,卖方将对仪器实行终身维修。 | | | |
| ★8 | 培训:中标单位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服务,并提供2人次免费应用技术培训。 | | | |
| ★9 | 采购活动中中标人如有虚报和欺瞒,一经发现核实,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绝付款;中标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 | |
| ★10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等。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 | | |
| ★11 | 违约责任:1.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所供产品与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技术参数或功能不符的,中标人须无条件对所供产品进行更换,并按照合格产品的供货日期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产品后技术参数或功能仍不满足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中标人支付采购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赔偿。2.因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或第三者受到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中标人追偿。3.中标人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供货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2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中标人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采购人偿付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 | | |
| ★12 | 对于供应商未按期履约,致使学校本年度采购预算被收回的情况,学校无条件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赔偿合同金额的10%。 | | | |
| 13 | 其他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90个日历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到货后30个日历日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且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23时59分至2025年11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提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至邮箱syhygs@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化工大学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邮箱地址:syhy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张芳、曹雨、李姗姗
电 话:024-8123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