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国省干线管养路段日常养护项目第2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50203号-2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国省干线管养路段日常养护项目第2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大别山路客运西站主体楼五楼
成交金额:柒拾陆万捌仟元整(小写:7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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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国省干线管养路段日常养护项目第2包
服务范围:G105裕安段起于戚家桥、止于迎驾亭。道路设计标准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4.5米,路面宽度21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路段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小桥3座、中桥2座,路段桩号:K1136+075-K1149+727,道路全段长13.652公里。
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为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促进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高路域环境综合水平,公路养护基本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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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马林、谷安民、鲁先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3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
联系方式:0564-3260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新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9楼
联系方式:0564-32791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64-327914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