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那堪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2728001001 | ||
招标人 | 宁明边境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宁明边境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在那堪镇给水厂内新建一套3000m³/d 给水净化处理构筑物,并配套建设岸边式取水泵房1座(取水口及泵房按6000m³/d规模设计)、原水输送管线 1.05km、清水输送管线 5.947km,以及加矾加药间、翻新仓库、机修间、门卫、生产管理楼等建(构)筑物。并同时改造原有净水工艺,改造完成后达到总供水规模6000m³/d的目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16日09:30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三)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2日 | ||
拟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凯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汉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凯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汉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5265770.26元 | ||||
工期 | 730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朱文城(注册编号:桂245141548628;身份证号:450103********1513)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赖以虎(注册编号:20194500545;身份证号:452423********0070) | ||||
施工项目经理 | 朱文城(注册编号:桂245141548628;身份证号:450103********151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军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13419;身份证号:450923********00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博白县印象客家博览园配套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2.柳南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润和苑二期小区共六个小区)二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3.宁明县爱店镇供水工程设计服务;4.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园)纬五路(石卡经一路-沿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5.陆川县顺和园北侧道路硬化及园林景观工程建设工程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施工单位:100分 设计单位:100分 | ||||
企业资质 | 施工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设计单位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汉和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5268399.03 元 | ||||
工期 | 730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韦俊平(注册编号:桂24513133324;身份证号:452730********0955)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邓晓峰(注册编号:20114500365;身份证号:450303********0018) | ||||
施工项目经理 | 韦俊平(注册编号:桂24513133324;身份证号:452730********095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戴晓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1681;身份证号:342401********94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忻城县思练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2.扶绥县民族中学下游排水渠治理工程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施工单位:100分 设计单位:100分 | ||||
企业资质 | 施工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设计单位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锋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双迈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5270250.52 元 | ||||
工期 | 730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黄青娥(注册编号:桂245101015863;身份证号:450111********274X)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李辉(注册编号:1408595;身份证号:431028********2435) | ||||
施工项目经理 | 黄青娥(注册编号:桂245101015863;身份证号:450111********274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惠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09377;身份证号:450102********152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扶绥县七星路总承包(EPC); 2.合浦县海丝首港进港(创业大道至海丝首港段)道路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EPC)总承包;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施工单位:100分 设计单位:100分 | ||||
企业资质 | 施工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设计单位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86219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