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临江新区数字产业园综合服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充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临江新区数字产业园综合服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2-511303-04-01-518445】FGQB-13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东岸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充东岸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2-511303-04-01-518445】FGQB-13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充市高坪区;
2.2 建设规模:包含建筑面积约 25000㎡的临江数字产业园综合提升、电气、基础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等相关设备设施;
2.3 服务期限:方案设计文件:20日历天;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室内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总体设计,配合甲方完成各阶段评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服务等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06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85569858)。
5.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6月30日 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充东岸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望鹤路一段100号 邮编: / 联 系 人: 何老师 电话: 0817-3312001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邮编: / 联 系 人: 包老师 电话: 028-87655071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2025年06月0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