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智慧交通安防建设工程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以曹新城项目文〔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新城综合执法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曹妃甸新城综合执法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74.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约1851.14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包含智慧城市指挥调度中心工程、智慧交通工程以及安防提升工程。其中智慧城市指挥调度中心工程,位于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2#招商展示中心的四层,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建设地点:曹妃甸新城。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644.4004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为准)。
3.1.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60%预留给小微企业)。中标的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不得低于合同总价款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得低于60%)。中标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标的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0 9:00:00至2025-09-16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后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为暗标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支持CA证书互认,办理以下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河北CA(电话400-707-3355)、山西CA(电话400-653-0200)、北京CA(电话400-994-3319)、联通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400-819-9995)、CFCA(电话400-880-9888)。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匿名发送电子邮件到电子邮箱tslxzb@163.com,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陈冬烨,联系电话:0315-878280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电话:0315-8757269
电子邮箱:cfdcqzbb@126.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标段名称:曹妃甸新城智慧交通安防建设工程施工,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新城综合执法大队
通讯地址:曹妃甸新城投资大厦
联系人:吴岳峰
联系电话:0315-8829333
电子邮箱:zhzfdd@cfdxc.cn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联系人:陈冬烨
联系电话:0315-8782800
电子邮箱:tsl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