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唐审投资审字〔
2025〕8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唐山市高新区两化融合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位于高新区孙家庄片区庆丰道(学院路-华岩路)、华岩路(创新北道-庆丰道)、创新北道(卫国路-华岩路)、创新大道(卫国路-华岩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给水管道3012.247米;新建雨水管道4345.272米,预埋管管道876米;新建污水管道2477.224米;新建供热管道2977米;道路等附属工程;(2)计划工期:总工期365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20 日历天完成;施工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日期起计算;(3)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38902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提供承诺函
3.1.2业绩要求:自2021年
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
(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 (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 或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均需提供,成员中任意一家属于严重失信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该联合体投标为无效投标。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
道
路工程专业
甲
级及以上、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设
计
资质;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或
以上
施工资质
或依据《住房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建
办市〔
20
2
3〕47 号
)
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对应的资质
。
(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
“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3.1.7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
》】;(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联合体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④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
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⑤其他: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⑥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④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
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⑤其他: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⑥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2 9:00:00至2025-09-18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冀数政规〔2025〕1
号文件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0元。3、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
CA 办理。未经资格确认 (注册登记)
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hbggfwpt/%EF%BC%89%E2%80%9D%E6%8C%89%E7%85%A7%E7%9B%B8%E5%85%B3%E8%AF%B4%E6%98%8E%E5%AE%8C%E6%88%90%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3%80%82%E7%BC%96%E5%88%B6%E3%80%81%E4%B8%8A%E4%BC%A0%E3%80%81%E8%A7%A3%E5%AF%8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9D%87%E9%9C%80%E4%BD%BF%E7%94%A8%E4%BC%81%E4%B8%9A%3Cp%3E CA (包括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CFCA、CQCCA,以上 6 家 CA 可互认) 。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 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交方式: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人: 佟帅 ;联系方式:0315-591825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5-5776510
电子邮箱:tsgxqzbb601@126.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佟帅、
蔡国挥、王子威
招标人: |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市高新区建设北路99号
| 地址: |
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北路
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
邮编: | 063000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李雪君
| 联系人: | |
电话: |
0315-5776518
| 电话: | 0315-591825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gxqcjjcxjsc601@163.com
| 电子邮件: |
tsgz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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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唐山建设路支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高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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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01177602848
| 账号: | 3159010003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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