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文化旅游局伊敏河沿河文旅融合长廊鄂伦春移动小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伊敏河沿河文旅融合长廊鄂伦春移动小屋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文化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敏河沿河文旅融合长廊鄂伦春移动小屋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敏河沿河文旅融合长廊鄂伦春移动小屋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7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鄂伦春自治旗文化旅游局伊敏河沿河文旅融合长廊鄂伦春移动小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鄂伦春自治旗文化旅游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所需工程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伊敏河沿河文旅融合长廊鄂伦春移动小屋建设项目1.2、采购范围及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RCXMCG-2025-2023
采购范围:伊敏河沿河文旅融合长廊鄂伦春移动小屋建设项目;
(采购范围:伊敏河沿河文旅融合长廊鄂伦春移动小屋建设;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采购预算:284999.69元
1.3、交货或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
1.4、交货或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市伊敏河沿河文旅融合长廊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合同包1(伊敏河沿河文旅融合长廊鄂伦春移动小屋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伊敏河沿河文旅融合长廊鄂伦春移动小屋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无备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方可参加本项目。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0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以下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全部证明资料。
(2)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供应商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5)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全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