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口腔医院2025年度牙科综合治疗椅等医疗设备采购第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FFHZ018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2025年度牙科综合治疗椅等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2包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序号2牙科综合治疗机(种植2)和序号3牙科综合治疗机1,技术参数“4.5■治疗椅表面皮革采用接触面无缝工艺缝制;皮革表面具备防霉抗菌涂层,参照ASTM G21-96(2002)标准,防霉效果为“不长菌落”;参照ISO 22196-2007标准,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皆不低于99.9%”,现更正为:“4.5■治疗椅表面皮革采用接触面无缝工艺缝制;皮革表面具备防霉抗菌涂层,防霉效果为“不长菌落”;参照ISO 22196-2007标准,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皆不低于99.9%”。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中,条款号1.6 违约责任中“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现更正为“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
地址:合肥市滨湖科学城云谷路与江城路交口
联系方式:董老师 0551-62993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1-63736292;63732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
电话:0551-63736292;63732512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