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兴宁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就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横24路(招标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702001)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公告如下:
一、公告内容: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和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函提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czggzyn%EF%BC%89%E3%80%82%3C/p%3E%3Cp%3E
三、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3290733)。
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771-3290927)。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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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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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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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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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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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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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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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3号金源城金源悦府35号楼2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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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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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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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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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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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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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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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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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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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332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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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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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335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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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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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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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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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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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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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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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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