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合肥市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肥西县乡镇大气监测数据服务 | 一、提供监测数据服务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需接受县生态环境分局检查,提出具体运维要求如下: 1、运维服务范围 :包含13套空气自动检测子站及控制中心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数据传输以及乡镇数据联网平台、大气环境在线监控平台APP等所有软硬件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并须接受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质控检查、考核及飞行检查督查等,确保空气站全部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能按要求实现监测数据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正常联网、传输或发布。 2、运维工作具体要求 (1)对运维方一般要求如下: 1)日常存放备机、备品备件及耗材数量及设备状态应能满足运维实施过程中所需。 2)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站房外长期保持环境清洁。 3)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相对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 5)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6)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7)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8)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每日工作内容如下 每天远程查看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1)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2)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 3)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应立即派员赴现场进行排查,在每日6时~23时出现的故障,应在4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 4)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5)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 6)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发现数据掉线及时恢复。 (3)每周工作内容如下 每周至少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次巡视,并做好巡查记录备查,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1)查看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 2)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3)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4)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5)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无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 6)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7)检查空气自动监测站的通讯系统,保证空气自动监测站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 8)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建议每周更换滤膜,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 9)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10)应及时清除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应及时剪除对采样或监测光束有影响的树枝。 11)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站房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被刮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12)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3)每周对气象仪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14)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或滤膜负载超过50%,及时进行更换。 15)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 (4)每月工作内容如下 1)清洗PM10及PM2.5切割器(若遇重污染天气,则每周清洗一次),检查β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 2)检查PM10及PM2.5监测仪、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 3)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5)每两个月工作如下 1)更换PM10、PM2.5分析仪滤纸带(必要时),进行系统自检; 2)校准和检查PM10及PM2.5分析仪的温度、气压和时钟; 3)用标准气压计、温度计、湿度计、手持式风速风向仪,校准相关的自动仪器。 (6)每季度工作内容如下 1)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 2)对PM10和PM2.5监测仪器进行膜校准,超过规范要求时,及时进行校准。 3)每年在秋冬季至少完成2次PM10、PM2.5的手工比对,春夏季至少完成2次臭氧的质量传递。 (7)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站维护档案 将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使用的相关记录表格,应当使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的统一样式表格(参见总站作业指导书中“记录表格—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分册”)。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站点运行维护记录表; 2)颗粒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 3)气态污染物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 4)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5)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 6)空气自动监测站主要消耗材料使用登记表; 7)多点线性校准表格; 8)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9)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资料保管清单。 (8)日常运维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每周更换的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器所用滤带等耗材请保留以备检查。 2)应及时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主管单位; 3)应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类记录表格交给监管方,用于数据复核; 4)维护单位应保证满足生态环境部门对空气自动监测站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空气自动监测站每日6时~23时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之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维护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机,保证自动站正常运行。 (9)质量控制要求 维护单位需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相应记录。 (10)系统设备维修要求 1)运行维修基本要求 维护单位负责系统所有设备和仪器的维护、维修和部件更换(包括空调设备等附属设施),并将维修费用计算在运维报价中。 2)设备维修质量控制要求 监测仪器被修复后,当其检测性能受到影响时,需要进行检验,采用标气测定、颗粒物手工比对等方法进行。 仪器大修后(更换设备测试关键部件),应按顺序进行漂移实验(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及准确度实验、多点线性实验,并提交相应报告。 (11)人员车辆配置建议 不少于3名设备运维人员负责设备日常巡检、故障排查、维护保养及应急处理等工作,1名控制中心数据审核专员负责专职驻点主管单位进行数据核对、异常排查及质量审核等相关业务工作,1名技术人员协助处理复杂技术问题,参与系统优化及升级调试;运维车辆配备不少于2辆,用于日常巡检、物资运输及应急调度。二、合同到期,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 | 99.8 | 2026年01月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合肥市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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