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园林服务中心2026年度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GXCZ-A1-25155002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河东区园林服务中心2026年度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00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东区园林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河东区园林服务中心2026年度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
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河东区园林服务中心2026年度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河东区园林服务中心2026年度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盖
章复印件。B.磋商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碰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碰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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