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
代码
2410-445200-04-01-515755
投资项目
名称
揭阳高新区临空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
名称
揭阳高新区临空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4-1号路)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揭阳高新区临空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4-1号路)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揭阳高新区临空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4-1号路)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07月30日
评标情况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结论:
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分别是: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诚创展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述4家投标单位均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
二、各投标单位的评审情况: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商务部分
技术
部分
价格
部分
综合
得分
排名
中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290763.00
16.50
33.20
39.84
89.54
1
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89000.80
17.00
21.00
39.96
77.96
2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86210.65
16.00
20.20
39.92
76.12
3
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诚创展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87826.00
13.00
21.00
39.98
73.98
4
三、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推荐
1
中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290763.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89000.80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86210.65
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
候选人
中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290763.00元(其中勘察费:27819.00元;设计费:262944.00元)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工期
(交货期)
60日历天
拟派设计
负责人姓名
钟贤飞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编号:AD244300316
拟派勘察
负责人姓名
何辉祥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AY124400897
资格能力
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证书号:A143011408-6/2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证书号:B144054699-6/1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289000.80元(其中勘察费:27650.40元;设计费:261350.40元)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工期
(交货期)
60日历天
拟派设计
负责人姓名
黄天宇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编号:AD244400486
拟派勘察
负责人姓名
王泰棋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AY20224401960
资格能力
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证书号:A144033405-6/3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证书号:B244065168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286210.65元(其中勘察费:27383.45元;设计费:258827.20元)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工期
(交货期)
60日历天
拟派设计
负责人姓名
毛明春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编号:AD243700127
拟派勘察
负责人姓名
田腾辉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AY213701448
资格能力
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证书号:A137004111-6/1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证书号:B237004118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
部门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大道与空港大道交叉路口往西200米路北
异议受理
部门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0663-8783450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3-3302422
联系地址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3楼西侧
公示开始
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08月04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