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津县供水设施漏损治理项目已经 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发改复字(2024)33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宁津惠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更新宁津县供水管网约21公里,分区计量设备、用户计量设备29000余套,以及无负压设备2套。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包含监理,施工,质量检测,跟踪审计。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工程造价标: 跟踪审计1标
标段内容:
对宁津县供水设施漏损治理项目工程1标全部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出具工程审计结算报告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4.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 5.授权代表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其他工程1标: 监理1标
标段内容:
对宁津县供水设施漏损治理项目工程1标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其他工程2标: 工程1标
标段内容:
宁津县供水设施漏损治理项目工程1标施工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9.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0.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其他工程3标: 质量检测1标
标段内容:
对宁津县供水设施漏损治理项目工程1标施工、材料和设备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 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5.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监理1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 跟踪审计1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跟踪审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 5.3 工程1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4 质量检测1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CMA)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5.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 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6.3 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本次招标按照监理1标,跟踪审计1标,质量检测1标、工程1标的顺序评审,若在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6.4 异议受理单位:宁津惠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耿主任,联系电话:17615968528,地址:宁津县城西环路南首。 6.5 行政监督部门:宁津县水利局,联系人:李宏钊,联系电话:13406863311,地址:德州市宁津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08-04 18:00:00~2025-08-09 18: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8-26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确认。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大路226号)开标席位322-8
9.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解密结果进行确认的。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津惠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 宁津县水利局 |
联系人:耿主任 | 联系人:侯女士/倪女士 | 联系电话: 13406863311 |
联系电话:17615968528 | 联系电话:17515183577/15315816607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sdzcxmgl2021@163.com | |
地址:宁津县城西环路南首 | 地址:德州市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博文街29号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