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上海国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ABS)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上海国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ABS)项目
2.项目编号:洛自招(2025)0072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国晟保理拟以提供保理服务而取得的应收账款债权进行储架申报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储架规模不超过20亿元,分不超过10期发行。此次采购金融机构提供相关申报和发行服务。具体内容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范部分。
5.招标范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产品管理和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发行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发行工作及债券存续期管理,组织协调相关专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报价预算中。
6.债券期限:不超过 2 年(以最终批准结果为准)。
7.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完成为止。
8.招标控制价(控制费率):本次公司计划管理人/牵头主承销商费用不超过675万元,年化费率报价不超过0.27%为有效金额。
9.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 2025 年1月以来任意 6 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
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其分管债券承销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上述查询渠道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0月29日 至2025年11月0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8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七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国晟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F%BC%89%E3%80%8B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国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伊川农商行科技大厦17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603868931
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709室
联 系 人:刘艳玲
电 话:15900531531
监管部门: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853888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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