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公祠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第四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7QT-021001004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米公祠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文物局关于湖北省2025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文物古迹类)计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24〕19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补助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市文物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市米公祠。
建设规模:工程主要针对碑廊、东西苑内珍贵石质文物开展综合保护,包括:石质文物现状勘察及评估研究、石质文物精细信息化采集、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设计及施工、石质文物物理防护措施设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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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前期勘察研究及信息化采集、方案编制及主要技术措施、石质文物综合保护工作实施、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25 合同估算价:57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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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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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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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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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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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相关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3.1.2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同时具备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业绩[包括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业绩或勘察设计项目业绩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或上级主管部门年度决算批复,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石窟寺和石刻)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石窟寺和石刻),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在本省同时担任超过2项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石窟寺和石刻)。(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石窟寺和石刻),且不得在本省同时担任超过2项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项目管理团队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其他要求:①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需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②提供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3.1.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在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本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2%91%A6%E5%9C%A8%E8%BF%91%E4%B8%89%E5%B9%B4%E5%86%85%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5%A7%94%E4%BB%BB%E7%9A%84%E5%B7%A5%E7%A8%8B%E6%80%BB%E6%89%BF%E5%8C%85%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6%88%96%E6%96%BD%E5%B7%A5%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6%88%96%E8%AE%BE%E8%AE%A1%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6%B2%A1%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1%8C%E4%B8%BA%EF%BC%9B%E2%91%A7%E4%B8%8D%E5%AD%98%E5%9C%A8%E6%B3%95%E5%BE%8B%E6%B3%95%E8%A7%84%E6%88%96%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7%9F%A5%E5%89%8D%E9%99%84%E8%A1%A8%E8%A7%84%E5%AE%9A%E7%9A%84%E4%B8%8D%E5%BE%97%E5%AD%98%E5%9C%A8%E5%85%B6%E4%BB%96%E6%83%85%E5%BD%A2%E3%80%82%EF%BC%88%E5%A6%82%E4%B8%BA%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96%B9%E5%9D%87%E9%A1%BB%E6%BB%A1%E8%B6%B3%E4%BB%A5%E4%B8%8A%E4%BF%A1%E8%AA%89%E8%A6%81%E6%B1%82%E3%80%82%EF%BC%89%3Cp%3E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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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8%BF%9B%E5%85%A5%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indexsys%EF%BC%89--%E9%80%89%E6%8B%A9%E2%80%9C7.0%E4%BC%9A%E5%91%98%E7%99%BB%E5%BD%95%E2%80%9D%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E6%93%8D%E4%BD%9C%E6%96%B9%E6%B3%95%E8%AF%A6%E8%A7%81%EF%BC%9A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list.html%EF%BC%89%E3%80%82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3日00:00至2025年10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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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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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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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6%B9%96%E5%8C%97%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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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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