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咸阳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度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市级监理及汇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10楼10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C2025-ZC-CS076
项目名称:咸阳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度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市级监理及汇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度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市级监理及汇总):
合同包预算金额:8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1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咸阳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度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市级监理及汇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甲方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度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市级监理及汇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咸阳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度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市级监理及汇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度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市级监理及汇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注册测绘师证书;
(7)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2%8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www.ccgp.gov.cn%EF%BC%89%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4%B8%AD%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9B%3Cp%3E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至 2025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10楼10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10楼1011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10楼1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E3%80%82%3C/p%3E%3C/div%3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
联系方式:33558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汇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10楼1011室
联系方式:029-88211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答甜
电话:19991969786
陕西鼎汇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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