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市容管理市场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nqcg202509-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南谯区市容管理市场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质疑事项1:投标人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具有城市管理辅助或市容管理或城市文明劝导管理或辅助性城管等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对应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事实依据:我司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与服务内容要求,认为“城市文明劝导管理”这一评分点与本市容管理项目服务内容并不相符。本项目是市容管理项目,市容管理服务内容主要是协助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搭乱建、露天烧烤、摊点疏导点、门前三包、门头破旧、流浪犬管理,侧重于城市环境维护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该工作经常需要面对复杂、甚至对抗性的场面,有时需要“依法处置”、“强制执行。而城市文明劝导管理主要是进行文明行为宣传、交通劝导、志愿者活动等,侧重于提醒、劝阻和宣传教育,面对对抗性、冲突性场景则缺乏依法强制执行的经验。有市容管理业绩的基本能做好文明劝导管理工作,但有城市文明劝导管理业绩的不一定会做好市容管理。所以,建议删除“城市文明劝导管理”这一评审点。
回复:城市文明劝导管理是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进行引导、纠正,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维护公共秩序的管理工作。城市文明劝导管理是市容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故不予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投标人荣誉: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与市容管理服务或市容劝导服务或城市管理执法辅助或辅助性城管或保安服务或创建文明城市服务相关的荣誉(奖项),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满分4分。
事实依据:政府部门颁发的与市容管理服务或市容劝导服务或城市管理执法辅助或辅助性城管或创建文明城市服务相关的荣誉(奖项)同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相符合的。而“保安服务”类荣誉与市容管理类荣誉并不属于一类。住宅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项目中被政府部门颁发“保安服务”类的荣誉不等同于“市容管理服务或市容劝导服务或城市管理执法辅助或辅助性城管或创建文明城市服务相关的荣誉(奖项)”
回复:投标人荣誉调整为“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与市容管理服务或市容劝导服务或城市管理执法辅助或辅助性城管或创建文明城市服务相关的荣誉(奖项),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满分4分。”此项评分细则中其余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吾悦广场S12号楼(阳明南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人:王鹏
联系方式:0550-2201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星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花园东路558号
联系人:雷宇
联系方式:13615502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雷宇
电 话:0550-2201877、1361550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