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公告补字01号
招标人 | 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名称 |
| ||
标段名称 |
| ||
代理机构 | 宜宾诺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补遗内容如下: | |||
致各投标人: 1.已发布的“罗场镇陈村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第1.11款(分包)更正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且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允许分包的内容的对应资质。 增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补遗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招标时间安排不变。 2025年8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