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河颂小区热力一、二次网及换热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河颂小区热力一、二次网及换热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行政审批建字【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城更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314332.98 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241061.43 元,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云河颂小区项目占地22602.25平米约33.9亩,规划7-18层住宅和1-2层商业配套,住宅供热面积为48523.50平米,商业供热面积为683.36平米,总供热建筑面积约
4.92 万平米。 建设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路以北,开元大道以东,规划安居路以南,规划福盛中街以西。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云河颂热力一、二次网及换热站工程(含管沟开挖、回填、保温等)。二次网施工:1#-3#、5#-9#住宅楼:换热站经热力小室至管道井分户钢塑转换接头;S1#商业;从换热站经热力小室(或热计量箱)至出热力小室(或热计量箱)1.5米。(以上施工内容不含钢塑转换接头、热量表、锁闭阀、远程温控流量调节阀、测温球阀、铜球阀、过滤器及热计量装置附件的安装与施工,不含热力远传系统的安装与施工)。
以上包含标识标牌、管道封堵、换热站设备及设备基础(含回填土)、换热站贴砖、电控室土建及门窗、照明、换热站内潜污泵及控制箱、集水坑排水沟盖板、设备接地等其他满足热力公司要求的所有热力工程,换热站内甲方提供电源配电箱,配电箱以后线缆、桥架等全部由热力配套单位负责采购安装。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73271.55元 施工:2241061.43元。 2.3 计划工期:设计:签订合同日起
35天内完成,施工:签订合同日起70天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或委托方原因可顺延。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级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
其他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
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
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查询平台”当日查询的信息为准);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5%92%8C%E6%8B%96%E6%AC%A0%E5%86%9C%E6%B0%91%E5%B7%A5%E5%B7%A5%E8%B5%84%E5%A4%B1%E4%BF%A1%E8%81%94%E5%90%88%E6%83%A9%E6%88%92%E5%AF%B9%E8%B1%A1%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F%BC%88%E5%A6%82%E4%B8%BA%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F%BC%8C%E5%8C%85%E6%8B%AC%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88%90%E5%91%98%EF%BC%89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7
00:00至2025-12-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07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沧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河北凯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及异议处理人:杜利娟,联系电话:19933168251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
0317-8698765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为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0 元。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按照《河北沧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办法(试行)》记取。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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