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超市出租项目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受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的委托,拟将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超市出租项目(项目编号:LNJYCQ20260119001)进行线上竞价,现邀合格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转让方: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
一、转让标情况
包段编号 | 包段 | 底价(元) | 保证金(元) | 竞价方式 | 标的概况 |
名称 | |||||
LNJYCQ20260119001001 |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超市出租 | 50,000.00 | 10,000.00 | 线上 |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出租超市,两处房屋约450m ², 学校共计学生2900余人,平均每半月放假2天(法定节假日、会考除外)。经过辽宁和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年租金底价为5万元,实际租金以中标价为准。租期三年,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需先交付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账户,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将租金转给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第二年、第三年租金直接交付到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账户。该项目采用1+2年的方式,续约标准按照师生民主评议为准。标的房产归辽滨经开管委会所有,无产权纠纷。详见附件。 |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拍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零售等相关业务,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2.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覆盖预包装食品销售等。
3.具有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4.中标方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租赁房屋,不得从事违法经营,中标方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
5.中标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主体安全。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房产转租。
7.中标方承担租期内水电暖等费用,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如期缴费。
8.所聘员工须有健康证、无劣迹证明,中标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以及保险。
9.竞拍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合规记录,竞拍人近三年内(自提交申请之日起回溯)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竞拍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11.竞拍人须在中标后,向学校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
12.中标方负责缴纳水、电、暖气费用。
13.中标方须于超市现在经营方,相互协商,承接现超市经营残值(装修、固定设备、不可移动附属物品等相关费用)
14.根据学校学生作息安排,营业时间为早晨5:40-6:40,中午11:30-12:30,下午13:20-13:50,晚上17:00-18:00,夜间22:20-22:50,中标方不得擅自更改。
三、项目标的展示情况
包 段 | 展示 | 展示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展示地点 |
LNJYCQ20260119001001 | 是 | 2026年1月29日、1月30日、2月2日 法定工作日的8:30-16:30 | 李佳霖:15694274023 |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 中学校园内 |
四、报名流程
1、竞买人首先在“辽宁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竞买人,企业用户需办理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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