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张家口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信息化系统升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ZJK-2025-022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信息化系统升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为提升法制支队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现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本次采购需求旨在引入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用智能化手段提升管理能力、风险预警和安全防范能力,实现执法流程的智能化、规范化和高效化,为法制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本次信息化系统升级主要包括:异常行为分析系统、犯罪嫌疑人等级评定系统和超时羁押系统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⑵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经双方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 计取。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无需对本项目中服务器及人脸抓拍摄像机两项货物做出声明。(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⑹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技术支持电话0313-7680600、0512-58188537。⑺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⑻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⑼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东大街张家口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313-8681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财富中心C1座2楼
联系方式:0313-5905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伟
电 话:0313-5905530
九、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