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邑县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邑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夏邑县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
2.2 采购编号:夏财采招-2025-63。
2.3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85号。
2.4 项目代码:2507-411426-04-01-978125。
2.5 项目地点:夏邑县境内。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项目总投资:40593584.40元。
2.9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加工车间建设、产业园配套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1 计划工期:4个月。
2.12 质量要求:合格。
2.1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7个标段。
2.14 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1298579.32元;第二标段:1615113.00元;第三标段:638829.81元;第四标段:1394140.5元;第五标段:982794.63元;第六标段:742040.83元;第七标段:935640.73元;第八标段:991318.63元;第九标段:1102646.71元;第十标段:1273662.77元;第十一标段:1221453.81元;第十二标段:1221453.81元;第十三标段:1221453.81元;第十四标段:806491.6元;第十五标段:1249494.99元;第十六标段:1557883.36元;第十七标段:1557883.36元;第十八标段:1826748.15元;第十九标段:2197382.86元;第二十标段:3995987.89元;第二十一标段:2847343.41元;第二十二标段:2459391.09元;第二十三标段:2419649.2元;第二十四标段:1163022.93元;第二十五标段:904063.89元;第二十六标段:1831767.36元;第二十七标段:1137345.95元。
2.15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第一至第三、第五至第二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第二十二至第二十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第四、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人员要求
3.2.1第一至第三、第五至第二十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络查询清单为准)。
3.2.2第二十二至第二十五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络查询清单为准)。
3.2.3第四、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需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络查询清单为准)。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且与公开的内容必须一致(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版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3.4 财务要求: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投标人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中。
3.5.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5%8D%95%E4%BD%8D%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5%8F%8A%E4%B8%AA%E4%BA%BA%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6%83%85%E5%86%B5%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8%87%AA%E7%84%B6%E4%BA%BA%E6%9C%89%E4%BB%A5%E4%B8%8A%E4%B8%8D%E8%89%AF%E8%AE%B0%E5%BD%95%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88%E6%9F%A5%E8%AF%A2%E6%96%B9%E5%BC%8F%EF%BC%9A%E8%BF%9B%E5%85%A5%E9%A6%96%E9%A1%B5-%E7%82%B9%E5%87%BB%E9%AB%98%E7%BA%A7%E6%A3%80%E7%B4%A2-%E6%89%93%E5%BC%80%E6%A1%88%E7%94%B1-%E9%80%89%E6%8B%A9%E5%88%91%E4%BA%8B%E6%A1%88%E7%94%B1-%E8%B4%AA%E6%B1%A1%E5%8F%97%E8%B4%BF%E7%BD%AA-%E8%A1%8C%E8%B4%BF%E7%BD%AA-%E6%89%93%E5%BC%80%E6%B3%95%E9%99%A2%E5%B1%82%E7%BA%A7-%E9%80%89%E6%8B%A9%E5%85%A8%E9%83%A8-%E5%9C%A8%E5%BD%93%E4%BA%8B%E4%BA%BA%E5%A4%84%E8%BE%93%E5%85%A5%E6%9F%A5%E8%AF%A2%E5%AF%B9%E8%B1%A1%E5%90%8D%E7%A7%B0%EF%BC%89%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5%9C%A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90%8E%E5%AF%B9%E6%9C%AC%E5%8D%95%E4%BD%8D%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5%B9%B6%E5%B0%86%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5%81%9A%E5%9C%A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3%80%82%3C/p%3E%3Cp%3E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6.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6.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4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10开标席位(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5.8交易平台操作使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请参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里面的《市场主体平台注册及登录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指南汇总》。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网上转账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账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止;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登陆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6.2.2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10月21日9:00至2025年11月11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异议提出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夏邑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夏邑县府西路3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6213728
招标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9幢25层2502、2503、2504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637039321
监督单位:夏邑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夏邑县县府路中段97号
联系电话:0370-3021596
2025年10月20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