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乐沙发改【2024】150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沙湾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沙湾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包括更换1.5T船型收转运车辆50台,更换分类垃圾桶约1737套,更换240L铁质垃圾圆筒250个,新增18T 勾臂车14台,更换勾臂车箱体40个,更新改造分类垃圾亭265座,更换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1套,更换应急发电装置1套。;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60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招标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6-11 00:00至2025-06-13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6-11 00:00至2025-06-13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条件:“1.近五年来,至少已完成一个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3.申请人在满足上述人要求的基础上,还需提供工作场地等公司概况、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与保障措施等供招标人综合评定,择优选择。4.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并按项目中标金额计算后下浮20%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公开公示。 | ||||||
联系人 | 曾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3-3442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