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变更信息(手动延期)
保证金交纳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8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8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8033 | 项目名称 | 君成世界湾04地块九雏广场公寓物业出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君成世界湾 04 地块九雏广场公寓 |
面积/数量 | 11519.13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14月(9年6个月)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4个月(免租期(装修期)含在租赁期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否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5元/平方米/月(不含税金) |
租金的递增 | 每3年递增1次,每次递增幅度为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公寓 | ||
履约条件 | 1、本物业按原有现状招租,任何设备设施如需更改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期限为9年6个月(114个月),其中免租期(装修期)4个月,中途不得退出,否则扣除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须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及按时发放工资;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须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批文、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须按照招租要求(业态、租期等)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6、如因经营需要,确需转租部分物业,按照《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深宝集资[2024]5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即承租方不得实施虚增面积、违法加收水电和燃气费;转租不得改变物业原有用途;转租租期不得超过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剩余租期;次承租人不得再行转租;集体企业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必须须经股份合作公司同意。 7、租赁合同等相关租赁协议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10日内签订,如最终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最终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就出租物业另行招租; 8、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出租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宝安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出租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出租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出租物业的产权、政策、建筑、设施设备、所涉第三方权利、现状等全部相关信息,并同意按照租赁物业现状承租。 | ||
其他补充说明 | 1、响应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意向承租方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意向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招租文件,并按照招租文件要求编辑响应文件。 (3)电子招租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意向承租方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响应操作流程,电子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2、租赁物业概况 (1)物业基本情况: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君成世界湾04地块九雏广场公寓紧邻凤凰山森林公园、宝安人才林公园,出租物业面积11519.13平方米(160套)。本物业包含九雏广场B栋(B1座、B2座)不同楼层公寓物业,共160套。 (2)配套设施设备:三台电梯;大厦办公用电2台1000KVA变压器;配置1台1000KW发电机设备供办公、公寓、商业共用;消防工程按照消防验收规范包括室内外消防工程、消防水池、应急照明、声光报警系统、喷淋、消防栓、排烟送风系统;生活用水预留至公共卫生间;仅设置公共区域的的照明,总配电箱预留至井道内(上述设施设备最终以验收清单为准) (3)抵押情况:无 (4)租赁用途:公寓;经营范围限制:公寓。 (5)租赁用途:工业配套宿舍。 (6)产权情况:本项目出租物业为深圳市凤凰股份合作公司自建物业,提供相应的权属说明。 (7)出租物业现状:新建(待交付)空置状态 (8)交付物业的时间:租赁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交付。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3、租金收取方式:承租人须于每月5日之前向招租人支付当月租金。招租人在承租人交付当月租金后提供等额发票给承租人,税费由承租人负责。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6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 其他 | 物业管理单位为招租人旗下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5.5元/㎡/月(不含税金),水电费以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为准。其他如空调费、燃气使用费、派遣人员情况及相应费用等,由承租人负责。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公示期满,如产生3家或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公开招标的交易方式;如产生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如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则向所属街道申请单一来源的交易方式。如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延期五个工作日。如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调整招标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向所属街道申请单一来源的交易方式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修改招租条件重新招租 |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10时00分00秒 | 评标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10时00分01秒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10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12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经营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承诺函,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用承诺函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联系人 | 隋经理;龚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23313839;0755-27758321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凤凰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4、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少于租赁保证金的,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交易保证金多于租赁保证金的,超出部分作为提前支付给出租方的租金,出租方不予退还。 (2)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
